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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王》是我看到描述草原动物的小说之一,是描写了一匹马从马驹成长为马王的艰辛历程。茫茫的大草原,养育着草原的游牧民族,他们晓勇善战、自由豪放的生活在大草原上。
拳毛驹是蒙古野马与胡尔勒家马爱情的结晶,拳毛驹出生的第二天,母马就死了,它在艰苦的环境下一天天长大,并展现出与众不同的气质。突如其来的一场暴风雪不仅改变了马群的处境,也改变了拳毛驹的命运。在环境极度恶劣的情况下,拳毛驹不知不觉走上了拯救马群之路,它率领着马群与狼群周旋;帮助马馆制服盗马贼,让盗马贼充当马群的向导,最终带领马群回到驻地,使拳毛驹也杰得了“马王”的美誉。
看完小说竟有种异样的感觉涌上心头。回归,是的,回归,对于野性的回归,对于大自然的回归,对于人与动物那种最原始关系的回归,不是统治与征服,不是服从与执行,而是彼此间的信任与依赖。
拳毛驹无愧于马王,因为在它身上自始至终就流淌着一种血液——来自野马的血液。它有着其它家马无法展现的王者风范,甚至,无论在体质还是气质,其它家马都是无法比拟的。对于困境,有敏锐的观察力;对于险境,临危不惧的气势就足以压倒一切;在暴风雪过后,所有家马在无法找到食物的情况下,似乎都选择了悲观的等死,而只有拳毛驹,始终不放弃生的希望,明知前面可能是被积雪覆盖的深渊,却依然执着带领马群前行;明知对方是凶狠的狼王,却依然与之拼搏;明知自己受了伤,却依然走在最危险的位置。因为拳毛驹知道,自己一定要把马群带回驻地。不仅因为整个马群对自己的信任,三位马馆对自己的信任。更是因为任,一种不可以推脱,更是不可以埋怨的责任。
当拳毛驹再一次以强者的姿态走上这片原野时,就注定了野马与家马的不同。强者意识和生命意识,似乎从来都属于野马。野马的骨子里始终透着一种骄傲。野马的身上始终带着一些纵然你用尽手段,却依然无法打磨掉的棱角。纵然是饿了三天三夜那又怎样,即便是请来了草原最好的驯马师,却依然驯服不了拳毛驹。也许在野马的生活中,有着这样一条原则:“我可以敬重你,甚至是听命于你,但绝不会以这种方式臣服于你。我们,可以成为朋友,但从不需要这种方式。”或许,这才是野马最难能可贵的,骄傲,却从不是孤傲。只要你真心以待,我回复的就是——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