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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一触即发的文化

检修运营公司  2016-05-09   张金华   1247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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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逛书店,随手翻阅了许政芳著的《不曾经历,何曾懂得》。只一眼,便喜欢上了那些精致的文字和细腻的情感。仿佛那一个个故事我都相识,也曾经历。

 

  书中第一篇《背影》写的是作者母亲在同住期间每天站在窗前看着自己离开,自己知道后每次都要回头望一望母亲,彼此挥一挥手,笑一笑。看到这里时想起自己的公公婆婆,同样在每天孩子上学放学时,两个人都趴在窗台前向外张望,有哪一天孩子放学晚归了就一遍遍的“怎么还没过来,在楼下干什么呢?又玩了吧?”的絮叨,脸上挂满疑惑和不安,直到孩子进门脸上马上就会浮现高兴的表情,吃饭时就会问问为什么晚了的原因,其实呢有时也就几分钟不到的时间,在他们眼中好象过了好久,牵挂呢一直写满脸上。每天就是一个轮回,周而复始。伴随孩子的上学放学,公公婆婆每天的例行工作,就是站在窗前望,一直看到孩子回来,就赶紧的去开门。日复一日孩子从蹦蹦跳跳的小学转眼到了初中。一直到现在,公公还是在孩子上学放学时在窗前望。现在孩子有时也会回过头望一望家的方向。这何尝不是对彼此的牵挂。前段时间在电梯中碰到一对老人,说怎么今天没看到你家孩子放学,这时,我才知道不是光我家老人在窗前望着孩子出门回家,这样的老人多的是。不管什么时候,孩子都在父母和长辈心中的牵挂。就如书中写到“一生当中,能够总是被人望着背影出门,该是怎样的幸福啊。”
 
  作者说知道萨克斯这种乐器是因为一首叫《回家》的曲子。想想自己知道这首曲子名字的时候是因为经常听到,就是感觉这首曲子怎么就那么好听呢!当时上学时学校里放学时间放,平时逛商场时,商场快下班时放,只要能让人联想到家的地方都能听到这首曲子,听的久了,偶然问了别人才知道这首曲子的名字,也喜欢上了萨克斯这种乐器。“下班后干什么呀?”“回家。”“假期干什么呀?”“看看安排,有空回趟老家。”周末出去逛逛,玩的开心后“回家”。遇到不顺心的时候也是马上回家,可能我们都不曾发现,人世间最大的幸福大概就是有家可回去,有亲人在等待吧。人们就像一条船每人需要一个港湾,这个港湾就是家。所以《回家》用萨克斯的美妙旋律抓住了每一位听众渴望回家时那份急迫和温暖的触动内心深处的最软的那一部分。
 
  书中说:从小到大,我总是特别喜欢听父亲母亲讲述他们过去的事情。一桩桩一件件,闻所未闻。我有时做出惊讶的表情,说:“真的?怎么会那样啊?”父亲或母亲便说:“唉,你没经过,你哪知道?”然后又接着说:“那个时候的人啊……”听了父亲或母亲的事,我常常仍旧无法理解他们的心思,对他们的观点也不能持百分之百的赞同。是啊!现在我回到老家,爸爸妈妈说起来他们的事情还是会说“你没经过,你哪知道?”就是,我们没有经历过,怎么知道他们经历过什么,他们又有什么感悟。我们自己不也是经历过了我们这个年龄的事才知道怎么回事。“早知道当时就好好的学习了,说不定上了大学,能找到更好的工作,能生活在更好的城市,能找到更好的对象,孩子也会更聪明……”“早知道当时学校分配时,回老家了,这样离家、离父母都近些,也不用每次回去都那么久……”这时说不定有一盆冷水向你泼过来,以种种相反的观点告诉你,有可能还不如现在呢!事情都是两面的,有好就有坏,又有谁能早早的就知道呢?所以只有经历过,才能懂得。
 
  儿子问我:“妈妈,你爱我吗?”
 
  “爱呀。”
 
  “为什么?”
 
  “不为什么!”
 
  “那你为什么爱我?”
 
  “……等你长大就知道了。”
 
  是啊!这样的爱怎么可能解释得清呢?老话常说“养儿方知父母恩”。没有经历,又如何能了解父母的爱从何而来?只有等他长大,等他经历,他才会明白。我们不就是做了父母才知道了我们父母的不易。那是记得有一老乡在孩子小时,总给孩子买蛋黄派,那时相对来说小小的一块蛋黄派就要一两块钱,一顿早饭加上其它最少也要十多块钱,自己还觉得很奢侈,可自己做了母亲后,才明白,只要觉得对孩子好,是不问价格的。才知道父母总想把最好的都给孩子,所以,有些事,只有经历过才能领悟。
 
  《千金不换》这篇故事,说“家有五朵金花”,村里乡亲家有五儿,想把作为小五的作者给换走,“这样咱家有了儿子,他家有了女儿,两全其美”。可父母舍不得。最终没有换成。放下书,想起自己小时候,父母只生了我一个女儿,姨家没有女儿,说是要把我要去养,父母最终也没有舍得。当时父母说起来这件事的时候,自己还不高兴,那意思是怎么随便把自己的孩子送别人呢?也庆幸自己的父母没有把自己送出去。就像作者母亲说的“女儿家都是千金,所以拿什么都不能换,……”
 
  书中又一篇《母亲做的书包》,读过后也想起母亲给自己织的一件毛衣,现在想起来,当时真是不懂事,母亲每天忙着小本生意养家,只是自己说起来谁谁家的孩子穿上了自己妈妈织的毛衣,“妈,你从来都没有给我织过一件毛衣。”也不知什么时候,妈妈竟然给我织了一件毛衣:粗线、枣红色,织的图案也是当时流行的辫子花。也不知妈妈怎么有空学会的织毛衣。妈妈织好后,自己只穿过几次就说不好看,放在一边。现在它还在我的衣橱里放着,再也没有穿过。每次收拾东西看着它,都没有扔掉,可见自己还是喜欢的,只是因为“这是我妈妈织的第一件毛衣。”
 
  有一座城,虽空无,却灿烂如斯。作者说自己年幼时喜欢唱《我爱北京天安门》,一定想不到,有一天她真的扎根在了北京这个城市。而自己来到青岛这座美丽的城市不就象书中说的“一个人与一座城市的邂逅也需要一种机缘,这机缘冥冥中就注定在某个时刻开始,便与它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自己如果没有来青岛工作,也许从来都不会想有一天能看到大海,能在海边后日出日落。不会象现在一样每天都在大海的味道中上班、下班……
 
  最后书中以《随遇而安》这篇作终结,又老生常谈的提起小和尚撒草种子,结果各种状况使的小和尚一个冬天都闷闷不乐。春天到了,结果使的小和尚兴奋的跑去告诉师父,而师父也只是点点头:“随喜!”人生不可能不经历沧桑,感谢那些你我抹不去的曾经,只有经历了那些回不去的时光,我们才能成长为现在独一无二的自己。一切顺其自然就好。珍惜当下,做个随遇而安的人。不好吗?
 
  平平淡淡的文字,让你在安静的时候默默的拿起,读起来是如同涓涓细流,偶尔从某个故事中仿佛看见了曾经的自己,溪流遇到了礁石撞击出了浪花,在我们心里掀起了阵阵波澜。让我时而淡然感悟,时而热泪盈眶。一篇篇文章、一个个字符都好像自己的心、自己的声音一样流淌在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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