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发一触即发的文化
赶集,是许多人尤其是有过农村生活经历的人的快乐记忆。我所说的集市,不是今天街头整齐划一的市场摊位和帐篷,而是依山形趁水势、自发而成的农村老集市。
那时的集市,不似城里的市场张扬。场地是平时的马路,拥挤时会延伸到附近的山坡上,甚至是小河边;似乎只要有人经过的地方,就是集市的一部分。那时候职业的摊贩并不多,相对于“出摊”的工夫儿来说,他们务农的时间要更多。许多人只是把自己家的农副产品拿去置换点零花钱,甚至以物易物。按今天话说出摊只能算是一种兼职。
哪天应该去哪里赶集,往往都是按照农历的日子来计算,比如老家镇上的集市就是每月逢四、九(以个位数为参照,比如初四、初九、十四、十九等以此类推),而县城的集市就是每月逢五逢十;总之每天都会有赶集的地方,只是大小不同、距离远近而已。所以很多人走亲戚,如果没有急事一般都会挑附近地方赶集的时候去,一为方便买礼物,二也方便对方买东西招待客人,不至于太慌手慌脚(那时候农村没什么电话,除非事先口头或邻里捎话约定,否则探亲一般不会提前通知;除了经济条件限制外,家里也没有冰箱等可存储设备,很少储存时令物品)。
赶集路上,都是父亲用大金鹿载着,招摇着坐在前梁上兴奋无比。到了集市,父亲一般不会舍得花钱去存车,而是让我看着。那时候大人似乎没有儿童被拐骗的担心,总之买几个香喷喷的炉包或热得烫手咬着脆响的油条就会让我忠诚地盯住自行车,不让任何人靠近(这也是童年记忆里留存的极少的有‘被需要’的感觉时刻之一)。
看车之余,看着那蔓延到山头、小河边的商贩摊子,听着他们此起彼伏的吆喝声,夹杂着或笑或沮丧甚至脸红脖子粗的讨价还价声……用眼光一并尽收眼底,为的是回家能和小伙伴炫耀开过的“眼界”。
除此之外,赶集天最大的快乐就是能够在散集后随父亲在附近的亲戚家里做客,而且亲戚家里还正好有我喜欢一起玩的小孩。这种机会一般不多,只有诸如红白喜事的时候更容易碰到。每当看到今天的孩子们在客人堆里飞跑穿梭的时候,我会记起那时的快乐。
现在农村的集市依然盛行,沿着街道一溜摆开,不再有往日的那种“散漫”。职业的摊贩们许多早已脱离了土地,开着摩托或汽车辗转各个集市。讨价还价更加娴熟,无论赚了多少都是一副亏了本的可怜样子,让人不由得怜惜;然后依旧在下一拨的顾客前,怂恿着、继续做出“委屈”的打算……
物资丰富的今天,我不知道是否还会有如我一样喜欢赶集、渴望散集后去亲戚家做客的孩子;但肯定的是,拿着包子或油条蹲在那里看自行车的孩子,估计是很难看到了。